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广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8-06 分享:

编号:202002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川(2018)广元市不动产证明第0019115

广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动产抵押权

510802011009GB00003F00030005

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大西街太平洋商场C3-4-2

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