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宋为全、李冬梅)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7-24 分享:

宋为全,身份证号码:5108**********0032,李冬梅,身份证号码:5108**********0102因保管不善,将广国用(2006)第435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为全、李冬梅

2020年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