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喻国华)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7-16 分享:

喻国华(身份证号:5108**********0029)2020710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拟将喻国华(身份证号:5108**********0029)和张廷维名下共同共有位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上河街火灾房住宅楼3-5-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60.9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4.4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C字第01944号、广国用(2009)第1510号,转移登记为喻国华(身份证号:5108**********0029)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