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李奇辉)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7-09 分享:

李奇辉(身份证号码:5108**********0721) 2020070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彭钦棣(身份证号码:5108**********0719)/ 李奇辉(身份证号码:5108**********0721)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112厂82-2栋3-2-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73.1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5.5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2014082101748/广国用(2015)第8862号,转移登记为李奇辉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