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祝龙蓬)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7-08 分享:

祝龙蓬 (身份证号码:5108**********0453) 20207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买卖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祝正平(身份证号码:5108**********0438)、黄必清 (身份证号码:510802361123042)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南街南苑公寓1幢1-2-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95.9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6.4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权97)D字第0506号,广国用2005)5166号转移登记为祝龙蓬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