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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在村分类工作中坚持三个“结合”,夯实乡村振兴基础,紧抓全县村建制调整契机,对原先875个(社区)进行综合分析,实现新合并后的716个行政村(社区)全部分类。
(1)结合建制调整抓引导。在全县乡镇、村建制调整等会议上认真学习传达了国家五部委《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把村分类工作作为乡镇撤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先导,提高了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的重视程度。同时,结合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苍溪县村庄分类工作方案》,结合县域实际明确5类具体标准,与乡镇、村建制调整同研究、同布置、同落实,实现了村分类与建制调整同步推进。
(2)结合乡村振兴抓统筹。把乡村振兴作为村分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跳出乡村看乡村,立足大局谋分类。根据全县乡村振兴规划方案,确定村分类工作的思路和重点。主动与乡镇和县农业农村部门对接,对全县19个万亩国家现代农业园区中的产业强村进行因势利导,有针对性地确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加强与县文旅部门对接,根据历史文化现状和川东北传统村落保护状况,初步划分了了一批特色保护类村庄;对一些位于区域协同发展、承接产业转移、城镇空间拓展等城乡结合部的重要村落,有意识地划分为城郊融合类村庄。同时,还排查了搬迁撤并类、暂不分类等村分类形态,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3)结合现场培训抓示范。为增强村分类工作的专业性、基础性和实施操作的精准性,召集乡镇分管领导、规划编制单位和派驻乡镇国土干部,选择了歧坪镇旭光村、元坝镇将军村、百利镇举台村和云峰镇紫阳村等基础条件各不相同的村先行先试,并分片召开现场会培训派驻乡镇国土干部,做到一村(社区)一格、一镇(乡)一表、一镇(乡)一图,涵盖了乡镇及村建制调整前后的所有村(社区),确保村分类工作有标准、可操作、易实施。
目前,全县村分类工作已形成初步成果,收回乡镇预分类表31份,涵盖县域716个行政村,经规划编制单位综合分析研判,划分集聚提升类村庄114个、特殊保护类村庄29个、城郊融合类村庄15个、搬迁撤并类村庄5个,暂不分类村庄55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