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庞利萍、郑绍平 )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6-23 分享:

庞利萍(身份证号:5108**********0025)、郑绍平(身份证号:5108**********0055因保管不善,将广房权证城字第2011121901254号不动产证书(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庞利萍、郑绍平

202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