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三抓 市自然资源局纵深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安全工作
来源:矿管科 发布时间:2020-06-22 分享:

2020年来,围绕创建安全先进目标,市自然资源系统突出抓学习宣传、抓监管责任、抓专项整治,纵深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安全工作。

 一是全面深化安全法规理论学习宣传。今年来,在局党委会、局务会、中心组学习会上先后学习了总体国家安全观,习近平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森林防火重要指示批示和安全法规政策,组织领导干部到市国安局接受了国家安全警示教育,树牢了安全工作理念。

利用督促非煤矿山复产复工,先后深入青川、旺苍、剑阁等建筑砂石矿开展安全调研,组织开发利用方案专题检查,检查矿山安全责任落实有关情况; 6月安全生产月集中开展了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地灾防治等安全法规政策知识。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组织地灾、生态修复、矿管等部门党员干部,开展了安全宣传进学校、进帮扶村、进矿山企业,增强了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

二是分层夯实了安全监管责任清单。2020年重新印发了《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事项通知》,一一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单位安全职责分工和年度安全责任清单,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职责,夯实安全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完成自然资源部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清单及部门内部岗位职责清单的制定,将责任和工作要求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三是依法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积极配合指导煤矿升级改造,2020年1月至今,已上报省厅注销因安全等不合格政府决定关闭矿山企业的采矿权2宗。旺苍县以违法违规开采、用地行为为重点,对辖区内砂石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利州区对辖区内矿山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剑阁、青川对发现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超越划定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行为果断查处;苍溪、朝天对发现的影响地质环境保护的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昭化区、经开区对到期没有申请延续登记的页岩矿公告注销,同步落实生态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