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肖桂芳)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6-22 分享:

肖桂芳(身份证号码:5108**********0781) 202061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唐尚高、肖桂芳(身份证号码:5108**********0715、5108**********0781)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六〇四地质队住宅楼)1栋2-1-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69.71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1.8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03032号,广国用98)字第房改02191转移登记为肖桂芳(身份证号码:5108**********0781)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