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龙丽平、王飞、魏小燕、刘玉山、奉先涛、何旭芬、胥建龙、刘......容、涂强 2-1)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6-12 分享:

 王飞(身份证号码:6123**********2118) 20206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王和平(身份证号码:6123**********4211)、龙丽平(身份证号码:6123**********4021)、魏小燕(身份证号码:5110**********6600)、刘玉山(身份证号码:5109**********1031)、奉先涛(身份证号码:5109**********9335)、何旭芬(身份证号码:5107**********1206)、胥建龙(身份证号码:5109**********1512)、刘素平(身份证号码:5109**********1040)、胥春容(身份证号码:5109**********1527)、涂强(身份证号码:5109**********509X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北京路骏仕锦城1幢2-1号营业房一套,建筑面积305.9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32.65平方米;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现转移登记为王飞、龙丽平、魏小燕、刘玉山、奉先涛、何旭芬、胥建龙、刘素平、胥春容、涂强共同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初审人员:

复审人员: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