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磊(5108**********0015)因保管不善,将川(2019)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25593号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磊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