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许秀珍)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6-05 分享:

许秀珍(身份证号码:5108**********0020) 2020620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李清彦(身份证号码:5108**********0015)、许秀珍(身份证号码:5108**********0020)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原轻化局宿舍)1幢1-6-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94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9.6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字第F00984号、广国用房改字第9601728号,转移登记为许秀珍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