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刘宁秋)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6-04 分享:

刘宁秋(身份证号码:5108**********0029) 20206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刘宁秋(身份证号码:5108**********0029)、祝明全(身份证号码:5108**********0013)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以南、利州广场以西双羽.凤凰城1幢1-13-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15.14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38.4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44127号,广国用2010)8011转移登记为刘宁秋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