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李玉兰)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6-04 分享:

李玉兰(身份证号码:5108**********774X) 202052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曹奇林(身份证号码:5108**********1019)、李玉兰(身份证号码:5108**********774X)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八二一厂职工异地安置广元小区11栋2-3-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94.28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6.2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9)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20483号,转移登记为李玉兰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