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敬茂琼)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5-29 分享:

敬茂琼(身份证号码:5108**********0026) 2020526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李志明(身份证号码:510802571127173)、敬茂琼(身份证号码:5108**********0026)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苴国路(广师附小宿舍)1幢1-5-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95.21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3.4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字第F012227号、广国用(2013)1965号,转移登记为敬茂琼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