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曹桂芳)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5-29 分享:

曹桂芳(身份证号码:6328**********002X) 2020525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赵五洲(身份证号码:6328**********0019)、曹桂芳(身份证号码:6328**********002X)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花园路东西两侧恒星城一期12幢3-9-4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65.91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4.3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字第C032809号、广国用(2007)4618号,转移登记为曹桂芳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