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作废公告(任怀芬、谭兴云车库1-1、1-4)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5-29 分享:

编号:2020011

根据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广执恢字第19-4号、执行裁定书(2015)广执恢字第19-4号现申请执行以下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广房权证城字第C046157号、广房权证城字第C046160

任怀芬、谭兴云

房屋所有权

510802010028GB00002F00020035

 

510802010028GB00002F00020032

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成都路、海口路南曦苑C幢车库1-11-4

 

 

 

 

 

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