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胥俪)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5-29 分享:

胥俪、身份证号码:5108**********482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行,营业执照:9151**********912X办理的川(2017)广元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22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我公司未移交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行,该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四川省天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