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王璐)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5-28 分享:

王璐(身份证号码:5108**********002X) 202052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买卖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王洪宇(身份证号码:5108**********125X)、刘红(身份证号码:5108**********1221)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滨河路吉达印刷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1-4-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62.41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46.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字第C042871号、广国用(2010)2294号,转移登记(一半继承,一半买卖)为王璐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