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孟秀芸)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5-18 分享:

孟秀芸(身份证号码:5108**********0021) 2020050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孟秀芸(身份证号码:5108**********0021)/张东林(身份证号码:5108**********0011)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大西街万和公寓8-4-6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72.97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6.1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C字第16189号/广国用(2005)第0772号转移登记为孟秀芸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