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张国兰)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5-13 分享:

张国兰(身份证号码:5108**********002X)2020051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张国兰(身份证号码:5108**********002X)、罗琼芳(身份证号码:5108**********0426)按份共有(张国兰50%、罗琼芳50%)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下西办事处(石油公司住宅楼)40幢3-1-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60.04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5.2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Fc05361/广房城共字第Fc0328号、广(房改)国用(2009)第252号转移登记为张国兰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