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何桂珍)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5-12 分享:

何桂珍 (身份证号码:5129**********116X) 20205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何桂珍(身份证号码:5129**********116X)、张程洪 (身份证号码:5129**********1514)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南街丽都商场B1栋1-7-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30.93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0.5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C字第013118号,广国用2004)1336号转移登记为何桂珍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