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孙建辉)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5-12 分享:

孙建辉(身份证号码:5108**********0719) 2020430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杨长生(身份证号码:5108**********0751)、胡应兰(身份证号码:5108**********0721)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育才路自建点土地一宗,土地使用权面积6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广国用(2007)第5067号,转移登记为孙建辉、胡应兰按份共有,共有比例:孙建辉50%、胡应兰5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