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淦洋)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5-11 分享:

淦洋(身份证号:5108**********1720)20205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淦元(身份证号:5108**********0010)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嘉陵路北段61号(工行宿舍)1幢1-5-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96.03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4.1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04107号,广国用(2007)第2650号,转移登记为淦洋(身份证号:5108**********1720)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