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徐广兰)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5-09 分享:

徐广兰(身份证号:5108**********0042)202042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李文福(身份证号:5108**********0051)、徐广兰(身份证号:5108**********0042)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海口路北侧南竹苑2栋4-1-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38.6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67.4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31741号,广国用(2007)第4163号,转移登记为徐广兰(身份证号:5108**********0042)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