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刘仁华)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5-09 分享:

刘仁华(身份证号码:5108**********0430) 202056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刘仁华(身份证号码:5108**********0430)/罗应华(身份证号码:5108**********0422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皇泽大桥南侧临江安居楼2栋2-3-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44.58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3.2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字第C018989号,广国用2009)2659转移登记为刘仁华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