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孙锦江)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5-06 分享:

孙锦江(身份证号码:5108**********1214) 202042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孙锦江(身份证号码:5108**********1214)/黄清(身份证号码:5108**********1225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花园路西侧苴国路南侧恒星城二期7幢1-1-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35.12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60.8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37125号,广国用2009)2146转移登记为孙锦江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