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张桂荣)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4-27 分享:

 张桂荣(身份证号码:5108**********1243) 2020426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齐建国(身份证号码:5108**********123X)、张桂荣(身份证号码:5108**********1243)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郑州路西侧两江嘉苑7栋2-5-A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03.3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46.9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30055号,广国用2008)1804转移登记为张桂荣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