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杨莉)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4-26 分享:

杨莉(身份证号码:5108**********2122)2020042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侯智德(身份证号码:5108**********2517)、杨莉(身份证号码:5108**********2122)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海口路南侧皇都首座17幢1-1-3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90.21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32.1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2012111200694号、广国用(2013)字第6463号,转移登记为杨莉(身份证号码:5108**********2122)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