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张渝安)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4-24 分享:

张渝安(身份证号:5108**********0795)2020420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张祥(身份证号:510802320330071)、曾能碧(身份证号:5108**********0721)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677号(六〇四地质队住宅楼)6栋1-3-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65.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1.6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03166号,广国用(1998)字第房改02250号,转移登记为张渝安(身份证号:5108**********0795)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4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