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陈瑜)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4-22 分享:

陈瑜 (身份证号码:5108**********0025) 202041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陈绍基(身份证号码:510802330605001)、魏冰清(身份证号码:5108**********0029)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电子路38号(市公路管理局宿舍)1幢3-2-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11.98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9.7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010898号,广国用99字第房改01539转移登记为陈瑜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