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胡井梅)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4-20 分享:

胡井梅(身份证号码:5108**********1726) 2020416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胡昌勇(身份证号码:5108**********0798)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金柜社区居委会建兴机电公司55栋职工住宅楼1-6-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84.7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2.8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川(2018)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20786号,转移登记为胡井梅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