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吴玉萍)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4-17 分享:

吴玉萍(身份证号码:5108**********0721)20200415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张惠兰(身份证号码:5108**********0729)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120厂)69栋1-2-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44.93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0.1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2014092400989号、广国用(2015)第9779号转移登记为吴玉萍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