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张兴鹏)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4-07 分享:

张兴鹏(身份证号码:5108**********5918) 20204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赠与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张全安(身份证号码:5108**********0439)、周巧一(身份证号码:5108**********050X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下河街千禧公寓1栋4-5-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27.51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2.4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C字第16748号,广国用2004)字5315号转移登记为张兴鹏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 4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