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向凯)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4-01 分享:

向凯(身份证号:5108**********0013) 202032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向金全(身份证号码:5108**********0052)、周志萍(身份证号码:5108**********0023)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73号(纺织厂华北宿舍)39栋1-6-3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50.8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7.6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F021043号,广国用2002)第房改0766号转移登记为周志萍、向凯共同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