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登记证书遗失声明(樊文忠、沈杨波)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3-31 分享:

樊文忠身份证号码(5108**********2195),沈杨波身份证号码(5108**********0320)因保管不善, 将广房权证城字第2015111300627号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樊文忠、沈杨波

2020年 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