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739号 邮编628000 电话:0839-3265706 传真:0839-326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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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华(身份证号码:5108**********3024)、兰越雯(身份证号码:5108**********0024)于 2020年1月20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孙小华、兰刚志(身份证号码:5110**********5210)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利州东路高金·凤琴岚湾8幢1-11-4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04.07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2.08平方米(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现转移登记为孙小华(75%)、兰越雯(25%)按份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