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母桂生)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3-25 分享:

母桂生(身份证号码:5108**********9338) 202032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母桂生(身份证号码:5108**********9338)和李小蓉(身份证号码:5108**********9348)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电子路北沿线邦泰·挪威森林4幢1-25-4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64.2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5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川(2018)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05764号,转移登记为母桂生(身份证号码:5108**********9338)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