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廖烷)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3-25 分享:

廖烷(身份证号码:5108**********0040) 202032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高德远(身份证号码:5108**********0050)、廖烷(身份证号码:5108**********0040)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利州东路421号(元利公寓)B幢1-6-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24.41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1.4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9272号,广国用2003)2528号转移登记为廖烷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