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山桂华)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3-23 分享:

山桂华(身份证号码:5108**********3801) 202031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山桂华(身份证号码5108**********3801)孙家贵(身份证号码5108**********3795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栖凤路龙仕明自建房6-左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 96.58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129.52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1.1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39725号,广国用2009)第4292号,继承转移登记为山桂华(身份证号码5108**********3801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