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宋洁、毛绍华)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3-19 分享:

宋洁(身份证号:5108**********1024)、毛绍华(身份证号:5108**********1016因保管不善,将广房权证城Fc字第07432号/广国用(2010)字第562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洁、毛绍华

202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