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张健全、贺洁芳)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3-09 分享:

张健全(5108**********4255)、贺洁芳(5108**********4264因保管不善,将广房预城字201606130123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健全、贺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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