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杨恒年、樊秀萍)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3-09 分享:

广元城投置业有限公司(证件号码:91510800MA6253PX49)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杨恒年(证件号码:1521**********2437)、樊秀萍(证件号码:5108**********2561),川(2017)广元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10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元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