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因保管不善,将川(2019)广元市不动产证明第0026301号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2020年3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