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声明(侯丹丹)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2-27 分享:

侯丹丹(身份证号码:5108**********0422因保管不善,将广房预城字第2016051702614号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侯丹丹

20202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