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吴青山)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1-23 分享:

吴青山(身份证号码5108**********0017)于2020年1月2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吴青山(身份证号码5108**********0017)、邓光莲(身份证号码:5108**********002X)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南段电影公司住宅楼2栋1-3-6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02.3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5.8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为:广房权证城C字第0074号,广国用(房改)字第9900086号,继承转移登记为吴青山(身份证号码5108**********0017)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