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肖学明、肖学玲)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1-23 分享:
 

肖学明(身份证号码5108**********079X)肖学玲(身份证号码5108**********0743202011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肖志成(身份证号码5108**********0711)黄菊芳(身份证号5108**********074X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莲花村(长胜公司生活区内)302-1-1住房一套,建筑面积67.82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58.84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8.98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9.1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2013090400373号,广国用(2014)第7907,继承转移登记为肖学明(身份证号码5108**********079X)肖学玲(身份证号码5108**********0743按份共有,按份比例:肖学明50%、肖学玲5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