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薛翠华)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1-14 分享:
 

薛翠华(身份证号:5108**********062520201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侯恩建(身份证号:5108**********0610)、薛翠华(身份证号:5108**********0625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兴安路103号永昌钰苑11-25-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10.5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7.9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为:广国用(2014)第6165/广房权证城字第2014030501316号,转移登记为薛翠华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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