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冯百艳)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1-14 分享:
 

冯百艳(身份证号:5130**********5908)2020110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冯百艳(身份证号:5130**********5908)、张国兴(身份证号:5108**********7452)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皇泽公寓33-7-1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08.7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2.4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C字第011516号、广国用(2004)字第2818,转移登记为冯百艳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2261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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