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徐培金)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1-10 分享:

徐培金(身份证号码5108**********0714 2020 1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徐贵元(身份证号码5108**********0718)徐桂珍(身份证号码5108**********0744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郑州路十街坊27-3-1住房一套,建筑面积 85.22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2.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92D0152,广国用2010)第6509,继承转移登记为徐培金(身份证号码5108**********0714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月10日